2009年5月5日

遺產信託… 沈殿霞的錢只有女兒能用


2009/05/05 11:12


【經濟日報記者呂郁青/台北報導】
香港資深藝人沈殿霞(肥肥)留下約新台幣4億元遺產給愛女鄭欣宜,鄭欣宜才剛滿20歲,據香港媒體報導,沈殿霞在去年已訂立信託,將名下資產轉以信託基金方式運作。信託業者表示,透過信託由受託銀行保管錢,再找人擔任監察人,協助彈性運用的決定,金流與管理分流,就能確保每一分錢都用在愛女身上。

沈殿霞在演藝圈打拚40年,綽號肥肥,很有大姐風範,19日因病過世,生前累積不少資產,包括香港、加拿大等地不動產,還有銀行戶口資產、投資基金與首飾等等,香港媒體保守估計資產凈值達1億港幣,也就是約新台幣4億元。
據媒體報導,沈殿霞留給女兒的遺產除了以信託方式處理,現在還在決定合適的信託人,可能是沈殿霞的前夫、鄭欣宜的生父鄭少秋,或是劉家昌夫妻、陳淑芬、肥肥大姐或好友 張徹 太太。

信託業者表示,假如是在台灣,發生類似的情況,建議像是肥肥的案例,可以將資金信託給銀行等信託業受託管理,不要交給私人受託,因為信託業需要受到信託法的管制,較為嚴格,由自然人受託是民事信託,受到民事法管制,較為鬆散。

而且,將資金信託給銀行,信託的資金與銀行的財務完全分離,還可以受託保管數十年、上百年,遺愛甚至可以照顧到孫子,但自然人受託,卻有可能遇到自然人出事,或是身體不適等,而無法託管,也可能發生受託人私帳與朋友帳分不清的狀況。

透過將資金與不動產信託給銀行,再由熟識的幾個朋友共同擔任信託監察人,決定細項資金的動用與否,將資金與運用管理權分流,對肥肥來說,應該可以更放心。

信託業者指出,肥肥的遺產信託之後,可以指定資金用途的大方向,例如,等到鄭欣宜結婚時可以領走幾分之幾的資金,或是一筆固定金額,如1,000萬港幣等,免得鄭欣宜年紀太小,不懂得運用財產,一下子就把遺產花光光。
而且,將錢與不動產信託在受託業者名下,由於動用都需要全數監察人同意,受託銀行才會撥用這筆款項,不用擔心有心人士覬覦鄭欣宜繼承的龐大財產。
2008/02/21 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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