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6月13日

何謂輻射屋? 何謂海砂屋? 何謂凶宅?

 
2009/06/13 13:07
  
  輻射屋:輻射屋是指建築房屋時所使用的鋼筋受到輻射污染,這種受到輻射污染的鋼筋會釋放出放射線。民國71年至73年間興建的房子較有可能遭受輻射污染之疑慮。確認是否為輻射屋,可請原屋主或建商提供輻射偵檢報告,或要求先做輻射檢測。現今已發現之輻射屋(年劑量在1毫西弗以上者)資訊,可上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網站「http://www.aec.gov.tw/便民服務/輻射屋」查詢。或點選連結【輻射屋查詢

  海砂屋:民間俗稱的「海砂屋」主要是指建商於興建房屋時,所用之混擬土中摻入了海邊未經處理之海砂,而非正常所使用之河砂,嗣後因為海水中含有豐富的氯化鈉,加上海砂中的鹽能自行吸收水分,短期間造成了混凝土的病變,使牆面滲出白色的痕漬,即俗稱之「壁癌」,長期則會加速鋼筋腐蝕,造成混凝土塊剝落,嚴重損害房屋的結構體,縮短房屋壽命,影響住戶安全。上述之現象是否為海砂所造成,可以透過混擬土中之氯離子含量檢測加以判斷,依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於876月修訂的CNS 3090「預拌混凝土」中水溶性氯離子最大容許值的規定,每1立方公尺中不得超過0.3公斤。若要購買預售屋或新成屋,要請建商出具書面證明,保證結構體部分的鋼筋混凝土氯離子含量在0.3kg/m3以下;若是中古屋,可請原屋主事先委託專業機構進行海砂屋檢測,而且抽樣件數至少要在3件以上,或者與賣方溝通,自行委託專業機構檢測。

  凶宅:「凶宅」乃屬一般名間用語,其內涵與範圍因人而異,對於個人所產生之心理影響程度亦有所不同,且判斷一房屋是否為「凶宅」,須考量事件發生之經過、事件經過時間長短等因素,並不以「發生凶殺或自殺致死之人應死於屋內」為必備要件,故現行法令對於凶宅並未明確定義與規範。
   
「凶宅」因涉及個人隱私與資料保密,目前尚無法令予以定義與規範,亦無政府公開資訊可供查詢。但是內政部公告之「不動產委託銷售契約書範本」附件「不動產標的現況說明書」第11項載有「本建築改良物(專有部分)於賣方產權是否曾發生兇殺或自殺致死之情事」,其主要目的是希望仲介業者於接受委託時,要求委託人(賣方)據實填載,並於說明欄內詳實敘明經過情形,以供買方判斷是否購買之參考,但該契約書範本係屬一種「行政指導」,並無強制規範之效力。
      
現今部分法院也已認為,是否屬於凶宅已經成為房屋交易之重要資訊,並影響交易價值甚鉅,賣方或仲介業者應負有告知的義務。如未告知,應屬交易上之重大瑕疵,買方可以透過民事訴訟主張減少價金或解除契約。但是如果該凶宅經媒體大肆宣揚報導過,查證並非困難的話,因為買賣不動產屬於社會上相當重要的交易,一般人通常都會詳細審視屋況及歷史記錄,所以可能就會被認定解除契約會顯失公平,而僅能減少價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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