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9月7日

辨識國民身分證之基本常識



2010/09/07 00:28

以下可點選連結至內政部戶政司的相關網站





.認識身分證字號(統一編號)
身分證字號共有十碼,除第一碼為英文字母外,第二至十碼是阿拉伯數字,
第一碼的英文字母,代表縣市簡碼(為配賦時所屬的縣市,非出生地),如:
A台北市 B台中市 C基隆市 D台南市 E高雄市 F台北縣 G宜蘭縣 H桃園縣 I嘉義市
 J新竹縣K苗栗縣 L台中縣 M南投縣 N彰化縣 O新竹市 P雲林縣 Q嘉義縣 R台南縣
S高雄縣 T屏東縣 U花蓮縣 V台東縣 W金門縣 X澎湖縣 Y陽明山 Z連江縣
數字第一碼代表性別,1為男,2為女,沒有30
身分證統一編號原為一碼英文、八碼數字;至五十八年增加了第九個數字作為
「檢查碼」;民國六十年起,初生嬰兒全面配賦身分證字號,但仍須滿十四歲
才可請領身分證。含英文字之全部號碼可用公式加以核算該組號碼是否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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