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2月7日

日據時期 - 戶口調查簿簿頁基本資料解釋



2011/02/07 08:55

種類
登載名稱
名稱解釋
族 稱
華族
早期日本人對授有爵位之公、侯、伯、子、男等貴族統稱華族。
係指日本人舊武士的家世或指讀書人的家風,統稱士族。
華族、士族之外統稱平民。
種族
福建人。
廣東人 ( 即指客家人 )
支那人或中華民國人。
內地(日本)人。
朝鮮人。
滿
滿州人。
其他漢人。
平埔族。
高山族或高砂族。
外國人。
熟蕃人。
生蕃人。
阿片吸食
經特准吸食阿片煙膏者。
未經特准 ( 不准吸食 )
纏足
纏足者。
解纏者。
種別
為官吏、公吏或有資產常識而行為善良者。
為不屬第一種、第三種者。
為受 禁錮過之受刑人 ( 顯有悔改者除外 ) 需視察人或其他警察人員特別注意者。
不具
啞吧。
聾子。
瞎子、盲目。
白癡、癡呆。
瘋癲、精神異常。
種痘
感染天花。
明治 43 ( 西元 1910 ) 以前施行種痘者,初種填「一」。
明治 43 ( 西元 1910 ) 以前施行種痘者,再種填「二」。
明治 43 ( 西元 1910 ) 以前施行種痘者,三種填「三」。
明治 44 ( 西元 1911 ) 以後填種痘年次;例如明治 44 年種痘,就載明四四感 ( 或四四不感 ) ;大正 5 年種痘,就載明五感。
註:大正 14 ( 西元 1925 ) 施行之種痘有感填「十四感」,無感免記載。
有痘瘡經過。

版主註:資料來源為內政部民政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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