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3月22日

第三章 稅額計算



2011/03/22 23:40
 
 

第三章 稅額計算】

第十一條     銷售或產製特種貨物或特種勞務應徵之稅額,依第八條規定之銷售價格,按第七條規定之稅率計算之。
說明:定明銷售或產製特種貨物或特種勞務之稅額計算方式,以資明確。
第十二條     進口第二條第一項第二款至第六款規定之特種貨物應徵之稅額,依第十條規定之完稅價格,按第七條規定之稅率計算之。
說明:定明進口特種貨物之稅額計算方式,以資明確。
  
                        回上一頁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