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9月20日

關於【長輩名下不動產「遺贈規劃」(或「照顧特定對象」)】之答覆



2012/09/20 12:52
   
您好:
1. 關於您所提問的長輩名下不動產【信託規劃】(遺贈規劃),因為還不知道公公婆婆的心意與想法(:委託人才是信託或遺贈的發起人),其實不太適宜僅憑網路簡短留言或聽信一方之詞,就不負責任地給予提問者建議與意見,或輕率地驟下斷言認定信託或遺贈是最佳的處理方案。
請您不要誤會,以為我不想回答您問題或是不相信您所敘述是否為實情,而是希望您能慎重對待【影響權利義務關係】之事,如此方能保障您自身應有之權益及杜絕不必要的紛爭。這也是為何本人在網站中一再堅持:「只要涉及重大權利義務關係之複雜案件,一定要當事人備齊書面資料,親自在場當面諮詢後,本人才有辦法給予具體之意見與解決方案,否則本所一概僅視為個案討論;不會有更進一步的契約擬定或貸辦產權移轉等服務...」,蓋因本事務所處理的皆為較特殊、較疑難之案件,以免因資訊不足萬一造成您們親人間誤會或留下一些後遺症就不好了。更何況若是在尚未了解實際案情下,就貿然提供之不當的意見,不但無法助人;反而還可能誤導人甚至害了人。請您多多包涵本人對「專業」與「良知」堅持之理念。

2.其實保障【未成年晚輩】或【照顧特定對象】等方式,遺贈規劃(信託規劃)主要有二種有效可行之機制:
一為【將財產<信託規劃>成為獨立財產】;另一為【將財產<先以傳統買賣或贈與移轉晚輩後>另築防火牆,<再信託>由原所有權人(或指定之受託人)可掌控】本所在信託規劃之實務上有非常多成功之實例,能確實有效地達到【完成信託心願】並【照顧到特定受益人權益】、【預防紛爭】...等各種目的。
所有已辦理過的客戶都非常感謝方便、安全、便宜的【信託規劃】真正地符合她們的需求並徹底解決了她們的問題,
如果您需進一步的專業服務,歡迎您事先預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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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祝您圓滿順利
                     曹慶好敬上 2012.0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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