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4/03 22:38
園縣政府地方稅務局標準作業流程說明
房屋設籍申報案件作業
作業流程
|
步驟說明
|
表單、附件
|
作業期限
|
1.申報書
|
總收文收到房屋新建、增建、改建稅籍申報書時,應依公文處理程序辦理
|
1.房屋新、增、改建稅籍及使用情形申報書。【(民)表一】
2.使用執照影本。
3.平面圖、立面圖、側面圖或建物勘測成果圖。
4.房屋所有權人身分證或戶口名簿等資格證明文件影本。
5.產權未區分者應附分配協議書。
6.無照違章建築房屋,應由房屋所有權人出具承諾書及其他有關文件。
7.有公共設施者,請附分攤協議書正本。
|
隨到隨辦
|
2.書面審核是否符合
|
房屋新建、增建、改建稅籍申報書內容是否填載正確與完整。
應檢附附件是否齊全與完備。
|
無。
|
19日
|
3.通知
補正
|
需補送(填)資料者,應一次通知納稅義務人辦理補正。
|
無。
|
|
4.實地勘查及設立稅籍
|
現場勘查及設立房屋稅籍。
|
無。
|
|
5.函覆申請人
|
由電腦產出房屋現值核定通知書,並函覆申請人。
|
無。
|
1日
|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