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7月1日

信託"傳教士"(上)

 
2009/07/01 18:17
筆者為了推廣不動產信託,使更多人能了解不動產信託的好處與優點,一有機會就大力宣導不動產信託。可能是我投入太熱心,也許是笑我的傻勁,許多朋友都戲稱我為「信託傳教士」。

為了達到使信託觀念更普及更為大眾認識之目的,本事務所不動產信託的收費標準比照一般房地產過戶之收費(一般信託規劃之收費標準行情較買賣過戶高,每個各案約30000),雖然信託規劃案件簽約都需花費較多的時間解釋及說明,且規劃內容之權利義務關係大多較為複雜,本人一般買賣案件簽約需費時一個小時,但信託案件簽約常需三個小時;買賣、贈與案件之當事人都只有簽約雙方,但信託案件之權利關係人至少有委託人、受託人、受益人三方,甚至有些個案還有權利歸屬人、監察人等。但本事務所仍堅持一律比照過戶之費用統一收費,不會因為案件較複雜或因幫客戶省下較大稅額就提高收費標準,請參考【信託收費標準】。

其實我已辦理之信託案件,很多客戶原先都不是要來辦信託的。這些客戶有些連信託這兩個字都沒聽說過,他們大都是原本要來委辦買賣過戶或贈與過戶等傳統的案件,但都因我苦口婆心的勸說而改辦信託規劃。當然如此的作法會有一些客戶因不了解我;或不了解「信託制度」而改找其他地政士辦理。因此可能使我流失了許多案件,因為他們會覺得這個地政士怪怪的------明明我要辦買賣、贈與,為什麼他一直叫我辦信託呢?信託到底是「蝦米碗糕」啊?會不會有什麼問題與陷阱呢?是不是詐騙集團的新花招啊?------

我常在辦完信託於結案時聽到客戶告訴我心裡話:「曹代書,剛聽到您在介紹信託時一直懷疑是不是碰到專門矇騙老人的金光黨,哪有可能幫我省了幾十萬的稅金再附加一大堆「好康」卻不要我多付費的?真的感謝曹代書幫我省了這麼多的稅金……」。我知道客戶會跟我說這些時是已經相信我;不再懷疑信託了。但客戶可能還不知道,信託制度最大的優點不是幫他省了多少的稅金,更重要的保障和效益也許客戶要過好幾年後才能體會呢!

也有一些朋友笑我傻:「客戶要買賣過戶你為何硬要叫他辦信託?你辦信託規劃也沒有收費比較高啊!」,「何苦硬要把上門的生意往外推,讓他們考慮找別的人辦」,「你費盡口舌叫客戶改辦信託規劃,省下的稅金一毛錢也不會到你的口袋裡啊!」……。但我卻有不同的觀點:


一、雖然辦信託規劃與買賣贈與對我而言收費是一樣的,我也並不會因為辛苦地說服客戶辦理信託,而多賺到代書費或多得到什麼好處。但對客戶而言,其效益與保障卻是完全不同的。客戶既然信任我,找我辦理案件,當然要給客戶最好的規劃與建議,這樣賺錢才能賺得心安理得、這樣才對得起自己的專業、這樣才不負客戶的託付....。我覺得有些事不是金錢能衡量的,例如我認為吃得下、睡得好,笑得出來就是無價的。


            二、本人認為所謂的「專業」是不會只看事物的一小部分;而是能全盤考量各方面、多角度,所以才能做出最佳的判斷與建議。就以本人信託案件最常辦理的類型──「老人家為了怕將來子女爭產而把不動產更名過戶至某指定子女名下」為例 : 老人家到最後肯接受以信託方式辦理的最大利基常是因信託過戶可以省下一大筆包括增值稅、契稅、印花稅、贈與稅....等稅金。但我認為信託的最大優點不是幫老人家省多少稅金的問題,而是老人家暫時尚未考量到的效益。諸如:不會讓子女揮霍敗掉家產,不用擔心子、媳等將來不孝而需要看其臉色過晚年等……。因為信託制度可不像傳統的買賣、贈與,一旦過戶後,原所有權人就喪失了支配權與掌控權。只是一般父母處心積慮幫子女設想時,很少會去想到子女有幾個會處心積慮幫父母考量的問題。這就是「專業」與「當事人」不同的思考之處。專業者的建議往往更全面、較週延、更冷靜理智,只是往往當事人不領受而已。但有良知的「專業」者有理念不會被影響,仍會堅持給予對客戶最佳的方案與建議。


          三、也許我會因為太過「堅持」客戶應該辦信託而浪費太多時間去解釋與說明信託,甚至因而引起顧客疑慮致損失一些生意或流失一部分顧客。但我個人認為得失之間有時是很難說的,就以本人來說:因為我總是把客人的問題及疑難雜症儘量想方設法用信託規劃去解決,無形中自然而然累積了許多實務經驗與解決問題的能力,本人已有多起案例經稅捐機關、地政機關等承辦人告知這是首宗案例,以前沒有人這樣辦過,他們要再研究。例如:未辦保存登記建物之信託、不定期限之信託申請自用住宅優惠地價稅、共同受託人之信託專戶如何開辦等……。雖然這些複雜的案件沒有提高收費標準;浪費了我不少時間與承辦人交涉;有的甚至要發函請主管機關解釋。時常非常辛苦才能完成一個案件,不像傳統買賣、贈與等案件,只要照著固定格式填寫輸出就OK了。但就是因為我不怕辛苦,不嫌麻煩,才能讓我累積了數百件成功的信託規劃實例,讓我有自信在【不動產信託實務】這領域中有足夠的能力及豐富的心得可以幫助顧客解決疑難。失之東隅,收之桑榆,我想老天是很公平的,只要是對的事就堅持去做,不用太計較利害得失。

基於以上幾點,我想我還是會樂於繼續當一個「信託傳教士」,我仍會充滿熱誠以積極的心態去到處宣揚信託的好處與優點,不論結果是如何,我相信我都會是虔誠的、敬業的、快樂的傳教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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