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月30日

辦理信託實務中常見之問題(兼對本網站讀者及留言者的解釋及一些基本建議)----之二十四

 
2011/01/30 19:32
純粹的父母不動產贈與給子女之【運用信託節稅】:

24.請問我有2位子女,要每年贈與現金,現行法律最多給多少為最上限?子女1人可得多少?祖父母,外祖父母也可給嗎? 謝謝!

筆者之回答如下:

        您好,現行法律規定贈與稅每年有220萬的免稅額,是以贈與人為計算,像您有兩個小孩,可以贈與其中一人220萬免稅或贈與兩人各110萬免稅。
贈與金額沒有上限,只是超過220萬的部分需課徵贈與稅。
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當然也可以贈與給您的小孩,也是一樣每個贈與人每人每年有220萬的免稅額。
贈與有很多合法節稅的方式,例如:

可以利用夫妻之間的贈與,不計入贈與總額,即先贈與配偶220萬,然後夫妻再各自贈與小孩220萬即可達到每年有440萬的贈與額免稅。
可以將贈與現金改成贈與不動產,因為贈與不動產的價值是以公告現值為準,而不動產的公告現值僅約市價的三分之一~四分之一,可大幅降低贈與總額達到節稅效果。
可利用分年贈與之方式節稅,像現在1月初可合併申報去年12月的贈與及今年1月的贈與,這樣二個年度贈與人各有220萬的免稅額度可用。

還有很多傳統節稅的實務技巧,在此不一一跟您詳述,因為還有更好的節稅方式,就是利用「信託規劃」,可達到更高效益、更安全、更符合贈與人本意......的家族財產移轉方式。

您可以點選連結至【面對新制度應有的新觀念與新思維(六)-----家庭財產的管理與移轉規劃 或【不動產信託規劃實務案例:(節稅規劃案例)…..等相關文章。若有需要專業的協助,也歡迎您洽詢本事務所,本事務定提供最專業最優質的服務。

祝您新年快樂     萬事如意  
                                                               曹慶好  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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