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0月29日

關於【離婚且獨立育有子女之單親家庭】預防萬一發生不測時,如何以「信託」避免未成年子女之監護人(即前配偶)不當處分不動產之問題

 
2011/10/29 19:18
40.曹顧問: 您好,我想請教您一個問題。家兄離婚,獨立育有2幼子,家中有不動產數筆(土地房屋都有)。家兄前妻為外籍新娘,目前已有歸化我國國籍擁有身分證,他擔心若未事先規劃好遺產(信託),一旦他發生意外,前妻將成為孩子的監護人與法定代理人,如此一來她可能會變賣孩子所繼承的家產。(新聞有報導,一旦被不法變賣後,孩子要等到成年才能訴訟,可是這樣根本於事無補。) 請問目前有完整的方法可以事先避免這樣的問題發生嗎?另外,請問若有需要您幫忙規畫,您出差到台中費用多少?我們需要準備什麼?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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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主之回覆如下:
您好:
          您所提問的問題,碓實可以用【信託規劃】事先預防,我辦理類似您哥哥這樣【避免未成年子女之監護人(即夫或前妻)不當處分不動產】的案例已經有數十件了,客戶們辦了【信託規劃】除了可有效避免紛爭以外,還可以同時達到節稅、照顧子女、獨立財產....等多重效益,每個客戶都非常滿意【便宜又實用的信託規劃】真正幫他們解決了心頭問題。如需本所提供諮詢顧問服務,歡迎您事先預約或親洽本事務所。

        本所一般建議客戶及讀者:若是第一次預約諮詢顧問服務最好親自至事務所;這樣至少有三個好處:

1.   因為如果預約外出,本所一定要收到客戶事先匯款2小時5000元加上預匯外縣市車馬費後,本人才會安排行程。雖然本事務所對於有委辦案件的客戶可以將諮詢顧問服務費全額抵扣後續的代辦費(等於諮詢顧問服務還是免費),但現在詐騙橫行,在還沒有見面就要您網路匯款,說實在您也不放心,若您親自至事務所只要事先預約好時間即可;就無需事先匯款。(註:已有正式委託本所辦理案件後,本所不論出差幾次皆不再收車馬費。實因有太多同行及相關同業找我,本所不得已採此種收費方式請多包涵)

2.   可確認本事務所實體地點,也可以順便打聽事務所已開業多久、營業情形及負責人口碑如何、家庭狀況等,也方便審閱各項開業及立案之證書、執照等,如此才足以保障自身權益及方為正確的處理事情方式(請參考:【委託辦理不動產信託規劃(或較複雜疑難之個案)應注意事項)
    
3.本事務所信託規劃實務經驗豐富(目前台灣唯一專業辦理信託規劃的事務所;辦畢之成功規劃信託實例二百多件及諮詢顧問案例上千件,更是業界第一),在本所洽談或簽約更便於提供各類型的相關案例及巳成功辦理的類似實例,這樣客戶不但較安心,也有助於個案之權利人、義務人雙方順利完成締約或達成共識(信託畢竟是新的觀念與做法,第一次聽信託介紹的人若無相關資料輔助,說實話有時會多花很多時間與精力)

        -----所以,本事務所強烈建議客戶最好能夠權利人、義務人都有共同到場,像您所問的問題中因為您哥哥才是所有權人,所以您哥哥於簽約及解說信託權利義務時一定要在場或至少一定要有合於規定的正式授權才能夠完成信託簽約(請您能理解本人對於專業及良知等理念之堅持)


我們需要準備什麼?-----除了最好能夠權利人、義務人都有共同到場外,若能備妥詳細完整的書面資料(如土地建物謄本、房屋稅單、財產清單....)則更佳,如此方便提供完整的節稅規劃及妥當的資產安排配置,當然第一次見面客戶如果因信任基礎尚不足,而不願意貿然提供個人財產資料也屬合理,我就主要依通例提供原則性的意見及建議先供客戶參考以決定是否適合辦理了,其實我很多成功辦理信託的案例都是諮詢討論好幾次後才開始針對個案進行規劃的。(辦理信託的辛苦度由此可見一斑;這也是為何台灣的不動產信託規劃無法普及的原因之一,因為除了專業外;更重要的還需有對信託的理念及熱忱才能夠讓一個【信託規劃】案成功完成啊!)
                     順利
                                             曹慶好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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