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2月12日

有關受託人辦理國稅局【信託財產專戶】問題(包括填寫「 扣繳單位設立登記申請書」、「每年一月信託所得申報 」、「信託內容變更申報 」....等)

 
2011/12/12 23:51
46.曹顧問您好!有一個問題上網找資料其實是有看没懂,結果連上您部落格,可否幫我解答,感激不盡有一塊田地委託人為某人(信託權利歸屬人及信託之孳息受益人);受託人是我兒子目前收到國稅局「 扣繳單位設立(變更) 登記申請書」,用意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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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您的問題也是本網站為什麼一再強調 : 信託不能隨便亂辦,一定要請專業的人士作完整的「信託規劃」的原因之一。信託規劃包括「信託」前各方的溝通、「信託契約書」詳細的規劃及明訂,以及「信託登記」後的信託稅務申報與信託財產管理....等,只要其中一個環節疏忽了,就可能造成無謂的紛爭與損失。

        很多人「信託」就隨便自己辦理;或是交給沒有經驗的代書只辦了簡單的【信託移轉】(目前台灣辦理的信託,有百分之九十五以上都是這樣的信託登記。請您特別注意「信託規劃」與「信託移轉」是完全不同的概念,請參考拙著信託移轉與信託規劃有何不同),且不說這樣未經詳細規劃的信託是否能達到信託設立之目的(很容易被撤銷或被認定為無效....等,因涉及專業較廣,在此茲不贅言),光是因為沒有注意到受託人在法律上應負擔之義務,可能就要使受託人面臨很重的處罰。請您一定要注意除了辦完信託後應至國稅局設立【信託受託財產專戶】外;每年的一月份受託人還要幫特定受益人申報【信託所得】,並開立扣繳憑單給受益人。(總而言之,受託人有很大的權力;但也要負很重的責任)

        若因為您工作太忙或是您希望您的「信託」能辦得更完善,本事務所也有提供設立【信託受託財產專戶】與每年幫忙申報【信託所得】之服務,本所收費低廉(每年僅收申報顧問費2000元,全省統一標準收費);但保證提供的是最專業、最優質的顧問服務。


以下為本人以前之貼文,這些文章內容與您問題皆有相關,希望對您有幫助

                                 祝您順利圓滿
                                                      曹慶好 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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